文章标签:电机 股东
文章摘要:电机(002176)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8年9月17日追加承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10,165,94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自2008年10月12日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前期承诺,在江特电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江特电机股份,也不由江特电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公告称,在公司2007年10月12日上市至今的期间内,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完全履行了以上承诺的内容。
电机(002176)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8年9月17日追加承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10,165,94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自2008年10月12日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前期承诺,在江特电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江特电机股份,也不由江特电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告称,在公司2007年10月12日上市至今的期间内,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完全履行了以上承诺的内容。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严格遵守追加承诺,并在2008年9月18日后的两个交易日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