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签:公告 警示
文章摘要: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主办券商的网站、营业部内披露。特此公告。
警 示 公 告
我公司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转让的股份(简称:龙昌1,代码:400052)已经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主办券商的网站、营业部内披露。目前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